蘇教關委〔2018〕6号
各設區市教育系統(局)關工委:
根據《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蘇省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》(蘇教辦關〔2018〕1号)精神,省教育系統關工委将于年底前表彰一批家庭教育先進市、縣(市、區)和示範家長學校、優秀家長學校。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關于評選家庭教育先進市、縣(市、區)
1.家庭教育先進市、縣(市、區)應具備以下條件:
(1)縣(市、區)按标準建立了合格的家長學校總校并常态化、規範化運作。教育行政部門把家庭教育和家長學校工作列入議事日程,基本形成對家庭教育和家長學校工作的領導機制。分管領導參加有關家庭教育和家長學校的重要活動,及時指導和解決相關問題。家長學校的辦學經費能夠落實。
(2)建立了素質較高不少于5人的家長學校總校講師團。縣(市、區)和中小學(含公辦幼兒園,下同)均有老同志參加家庭教育指導和家長學校工作,教育關工委能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充分發揮配合補充作用和“五老”隊伍的獨特優勢。
(3)中小學家長學校覆蓋率達95%以上,且均已基本合格。樹立了一批辦學常态化、标準化、課程化、特色化的優質示範家長學校。
(4)中小學家長學校把省編教材《家長必讀》作為教師備課母本,使用率達100%;組織家長閱讀《家長必讀》普及率不低于20%。
(5)重視家校共建長效機制建設并已取得初步成果。重視家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,注重家長學校辦學規範和教學質量管理。
(6)積極組織、指導老同志開展家庭輔導站工作,參與校外教育輔導站建設,配合社區開展符合青少年特點的各項活動,且效果較好。
2.家庭教育先進縣(市、區)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照條件,根據甯缺毋濫的原則推薦。所有推薦(申報)材料于8月底前報送省教育系統關工委(表式見附件三)。
3.省教育系統關工委将在彙總各市上報材料、組織專家組抽查部分拟表彰的家庭教育先進市、縣(市、區)後确定表彰名單。
二、關于評選示範家長學校和優秀家長學校
1.“優秀家長學校”的表彰條件為: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校、幼兒園舉辦,以組織家長到校學習、使用省編教材為基本形式,符合常态化、标準化、課程化、特色化基本要求的家長學校。經縣級以上(含縣級)教育部門關工委對照《江蘇省教育系統家長學校考核标準(試行)》(蘇教辦關〔2009〕2号)考核,不計附加分95分以上,并在當地能夠發揮示範作用的家長學校。
符合“優秀家長學校”表彰條件,且在各設區市範圍内特别突出,其經驗在省内有推廣價值的家長學校,作為“示範家長學校”表彰。
2.根據自下而上的原則,各設區市教育關工委在各縣(市、區)教育關工委對轄區内家長學校組織考核的基礎上,在本通知下達的指标内報送“優秀家長學校”推薦名單,并從中推薦1-2所作為“示範家長學校”備選對象(詳見附件一、二)。
3.每所拟表彰的家長學校必須報送的材料為: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份,其标題為“××市(縣、區)××學校(幼兒園)家長學校主要事迹簡介”,材料必須附有《江蘇省教育系統家長學校考核标準(試行)》的考核表。考核表上部“考核單位”填受表彰家長學校全稱。考核表底部“考核組負責人簽字”區域加蓋縣級以上教育部門關工委印章。考核表内“自評分”由受表彰的家長學校填寫,“考評分”由考核組填寫。上述材料與各市的推薦名單一并于今年8月底前報送省教育系統關工委。
4.拟推薦作為“示範家長學校”備選對象的,請另行提供能證明其“在本市範圍内特别突出,在省内有推廣價值”的有關材料。此類材料以少而精為原則,由各市教育局關工委報送并在評審後原樣退回。
5.省教育系統關工委将在彙總各市上報材料、組織專家組評審并進行必要調研、抽查後确定表彰名單。
附件:
一、優秀家長學校推薦名單(表式)
二、優秀家長學校推薦分市指标
三、家庭教育先進市、縣(區)推薦(申報)表(表式)
總附件
江蘇省教育系統關工委